5 寻址方式

周五晚上,绝影和往常一样回家。这是他和他们这些大学生唯一不同的地方:他家和大学在一个城市,每周五就可以回家。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一、每周只有五天要用生活费;二、可以不用自己洗衣服,冬天的衣服,直接穿回家换就好了,夏天的,打包回家换。

这周过来,他和平时有点不一样,土匪见他提了两本书,一本《鲁迅杂文全集》,一本《PC汇编语言程序设计》。

土匪对这两本书没都没啥兴趣,他喜欢看武打小说,是“武打”小说,不是“武侠”小说。虽然“打”和“侠”只有一个字的差别,很多时候人的水平都是在一个字之间体现得淋漓尽致。

两本书都不算厚,《鲁迅杂文全集》本来就是家里的,因为现在流行拉屎最低配置:晚报一份;建议配置:体坛周报一份+草纸一张;豪华配置:中华一根+花花公子一本+草纸若干。无非就是嘴上刁和手上拿,中华绝影肯定是抽不了,楼下的小卖部根本没有卖中华的;对于手上拿的,他认为报纸肯定没有书好,寝室那个小小的厕所,当你把报纸铺开后,根本就没有其它余地了。而书架上什么稍微有意思一点的书要算《思想道德修养》,这本书已经快被翻烂了,其实很多人上学期的《思想道德修养》学习都是在厕所里完成的。不得不看《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学》这些,难度可想而知。《高等数学》还算好。最不服气的就是《普通物理学》,连这也叫“普通”,那妓女的都可能是北大清华毕业。

《PC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是星期天去书店买的。小时候妈妈不准绝影出去玩问他去哪里,他说:“去书店。”这样妈妈就会放他出去。星期天妈妈问他去哪里,他说:“去打游戏。”这样就出去了。他觉得有点可笑,真的去打游戏的时候要说去书店,真的去书店的时候就可以说去打游戏。

买这本书,他其实下了很大决心。早在开广告公司那男人那里学习时,他就已经学到:编程语言分为:“机器语言”、“汇编语言”、“C语言”……他回想起念初中的时候,班里就有几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去少年宫学计算机,学什么?就学的C语言,上完了就回来跟他们背copyconautoexec.bat…….

他问:“啥语言最难?”

“机器语言。”

“那就学机器语言。”

“没用,学那玩艺,比如你自己坐在‘奔驰’里面,前面再套两匹马给你拉车。那是不仅费力不讨好的事,关键是还被人耻笑。”

“那就学汇编语言。”

那男人就没再说什么,只对他笑了两声。

对绝影来说,要么就做第一个,要么就做最好的一个。当你已然做不成第一个,那你就努力去做最好的,要是你感觉也做不到最好,那就不要做了。现在姑娘的心理就是:她深深地爱着她认为最好的男人,但心里永远想着她的第一个男人。她没有错。

现在他有个绝佳的做第一的机会:在这个班、这个专业有可能整个学校,应该还没人能用汇编语言写程序。所以这一次他不惜一次性花掉半周生活费买了这本书。交钱的时候,他迅速打量了周围的人,有人拿着《天龙八部》,有人拿着《第一次亲密接触》。他十分体面地把这本《PC汇编语言程序设计》往收银台上一放,掷地有声,收银小姐以为他对长时间排队有很大意见,一边跟他说对不起,一边迅速打单。

这是绝影买的第一本关于编程的书,虽然上学期学了《数据库原理与应用》,他也想买几本书来提高提高,奈何那种书页数和价格都太离谱,平均下来每页0.15元,截图大概占到10%。

但是土匪仍然无情地对他进行了打击,对土匪来说,能够成功地无情打击别人是他最快乐的事情。人无非有两种方法提高自己,一是真的提高自己,二是打击别人提高自己。自从上次绝影去广告公司学习“DOS”失败,土匪更可以以事实为基础,有理有据地对他进行打击。这次不仅是土匪,王江也发动了强大的攻势。

自从绝影也有了电脑,王江改变了自己的战略,不再在《数据库原理与应用》上跟他斗,他成功转型到平面设计上,他有个朋友会广告设计,这是得天独厚的优势。并且平面设计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从视觉上震撼别人。所以王江的转型相当成果。对一个搞平面设计成果的人,书架上摆几本《Flash设计与制作》,《Photoshop入门与提高》那是相当正常并且能跟自己的身份很好配合的事情。现在寝室夜谈要讨论的重点就是:对于绝影这样的人,往书架上摆《PC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是不是卖弄或自我炒作。

据说《相对论》刚刚出来的时候世界上只有三个人能看懂它。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没人理解你。绝影没法跟他们讲“技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技术”。比如你跟猪讲《普通物理学》,要是猪能成功计算出杀猪刀进入身体时力量有多大,压强有多大,能够通过给定的猪皮的厚度和强度计算出自己应该以多大速度向后缓冲才能成功让杀猪刀无法穿透猪皮,那么你就可以跟土匪和王江讲什么是汇编语言,为什么要学汇编语言了。

所以对于这些人,要让他们闭嘴唯一的办法就是拿出成果来让他们看。虽然全世界大部分人都不懂《相对论》,但用那理论做出原子弹了,全世界的人就都相信它。

领导都说:“顶着压力上。”学习应该是很值得提倡的,绝影没想到现在学习也要顶着压力上。他看那本《PC汇编语言设计》,前面几张都很无聊,后面有些例子,当初他买这书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这书里面有很多例子。什么进制阿,原码反码补码阿,他还是没搞懂,虽然这学期《计算机文化基础》也讲这些,但是他还是没懂。他有时候有点恨最早设计计算机的人,他不知道是谁,就恨冯.诺依曼吧,书上都说几十年了,计算机一直都用冯.诺依曼结构,这个是考试常常要考的,就恨他吧。他恨他:人的指头都是十根,十进制好端端的,为啥非要在计算机里面用十六进制阿,二进制阿这些抽象的东西,送进去要转换一次,算出来还要转换一次,那不是没事找事吗?

再有就是1024的进制,广告公司那男人跟绝影说:“计算机里往上进都是1024,1024是1K,1024K是1M,1024M是1G,G往上还有T什么的,不过说了也没用,现在硬盘阿,内存阿还没达到T计数的水平。至于为什么进位是1024,等你结业的时候再来问我,那时候我再来告诉你。”后来绝影没去找他,自己给自己结业了,也就失去了知道这个进位数值的机会。不过那堂课对他还是用有的,至少让他知道现在造硬盘的,卖硬盘的都是奸商。你跟他说:20G的硬盘,实际按照1024一除,不过18.6G。他们忽悠人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他的算法肯定也是对的,而且是大多数甚至所有人的计算方法。

再往后面一点讲些简单的指令,什么数据传送指令这些,让他找到一点感觉。有句话说的好:“来”是come“去”是go,“是”yes不是“no”,英语就是顺口溜。mov就是传送数据,add就是加sub就是减。这一切简直太简单了,不用理解,就算全背下来又如何。当然,这都是“简单的指令”。到后来的寻址方式又要人命。十六种寻址方式,那名称又不像mov,add那样简单,不是不简单,简直是绕口:什么基址变址后面居然又有相对基址变址。

首先他就不明白什么是寻址,为什么要寻址。偏偏书上说这点又很重要。这就好比驴拉磨:驴蒙了眼睛去拉磨,只晓得往前跑,不知道为什么。这是最痛苦的事情。就像中国大学的大部分教材,根本不告诉你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这样我们下几章再讲,不明白就死背,背了又不理解,这一章不理解下面几章就更不理解,下面几章更不理解就根本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最后到头来整本书学完了也就一锅粥糊里糊涂知道里面有些啥东西而已。

这章确实把他弄的很头痛,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问他在干啥,都说:“在研究寻址方式。”他不爱用“学习”这个词,爱用“研究”。因为很多东西他觉得他都是自己在学,没人教他,自己学,就叫“研究”。

绝影想认真研究,不能搞成一锅粥,他想:先放一放吧。

这一放就放了一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