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6|老板做员工的事,员工讨论国家大事
概念:责权利心法
责权利心法,就是在任何一个管理单元上,责任、权力和利益,这3件事情必须要同时、对等的发生在一个主体身上。
案例
微软上海的办公室早期在美罗大厦,我们在19层有大概小半层是员工餐厅,员工每天可以在这里吃午饭和晚饭。
刚开始员工都很满意,但吃着吃着,很多人就觉得腻了,希望供应商能多换换口味。供应商当然许诺会改进,但效果却并不明显。
聪明的微软的行政部想到一个办法,微软餐厅同时提供午餐和晚餐,因为中午吃饭的人会多一些,所以赚的钱更多。
于是行政部决定:
第一,选两家餐饮供应商,一家提供午饭,另一家提供晚饭;
第二,每3个月,做员工满意度调查:你喜欢午饭,还是晚饭?
第三,如果喜欢晚饭的多,午饭、晚饭供应商交换;如果喜欢午饭的多,供应商不变;
第四,连续6个月,2次调查,午饭都胜出的话,换新供应商做晚饭。
自从这个制度开始实施后,那些说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尽了最大的努力的供应商,开始提供比原来好得多得多的服务。
微软行政部,就是通过一个制度,把供应商的责任,和他可以获得的利益给绑定起来了。
运用:责权利不等会发生什么?
第一,权力独大,将会导致权力寻租。
比如某交通局长手上掌握数十亿资金的审批权。这就是权。可是这项工作做好了,也不会给他100万奖金;干坏了呢,也不会惩罚他50万。正向和负向的激励都不明晰,责利不清,权过大,那舞弊的冲动就会相当大。我们痛恨贪腐,但贪腐,其实就是权大而责小的一个几乎必然的结果。把我们放在那个位置上,也未必能独善其身。
法国管理学家亨利·法约尔,又把它称之为“法约尔原则”,就是:凡权力行使的地方,必有责任。
第二,利益独大,就会引发内耗冲突。
很多公司以利诱人,以利驱人。员工的奖金、提成都特别诱人,但是有的时候,会忘了给相应的权利,甚至对应的责任,就会出现所谓的“肥缺”,这时候,上下级就会天天处于资源争夺战之中,引发冲突。
第三,责任独大,一定催生消极怠工。
责任很大,但是权力很小,将会导致这件事儿我不可能做好啊;责任很大,但是利益很小,将会导致这件事做好了对我也没用啊。在这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消极怠工,就成了多数理性员工的最优选择。
我们经常听人说:体制问题。所谓的体制问题,就是在设计系统的时候,没有熟练使用责权利心法。大到CEO,小到前台,都要摆正这三者之间对等关系。
小结:认识责权利心法
请你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出你的办公室,随便找个人聊聊,看他是否真的是责权利同时加身。
如果“是的”,那你的公司是在自我运转的,恭喜你,你是一个高效管理者。
但如果“不是”,你就很可能发现,你公司里,总经理在做总监的事,总监在做经理的事,经理在做员工的事,而员工,都在讨论国家大事。